起訴離婚多久能生效(起訴離婚多久才能判離)
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生效多長時間?
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則可能會更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離婚協議要公證才生效嗎離婚協議書的公證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未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只要合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仍然有約束力,但離婚協議書的生效必須是在夫妻雙方辦理之后才生效。離婚協議書不可以作為婚姻狀況的證明,是離婚男女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為解除婚姻關系而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是證明雙方為解除婚姻關系而就離婚的合意、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離婚協議必須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離婚協議公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2、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3、離婚協議中所涉及到的財產所有權證件和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4、離婚協議書及財產處分清單;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起訴離婚判決書下來多久生效
法律分析: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需分兩種情況判斷:1、一審判決書,一般自簽收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五天內,沒有提起上訴的,則上訴期滿后,判決書生效。2、二審判決書自簽收離婚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起訴離婚多長時間生效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首先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都同意調解一般來說很快就可以結案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那么需要進行開庭判決,如果案情簡單的話,一般在三個月內也是可以結案的。有其他比較復雜的案情的話,需要適用普通審判程序,一般情況下在半年之內可以結案。法院判決時,離婚生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起訴離婚要多久生效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在判決之后十五日未上訴的即時生效。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對于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起訴離婚多久生效
法律分析:離婚判決書只要人民法院依法送達給雙方當事人,滿15天,便自動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法院多久才能受理
法律主觀:
訴訟離婚相比于協議離婚而言,訴訟離婚是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精力的,最快也需要三個月才能離婚,長的話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一、法院訴訟離婚需要多久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則可能會更長。《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161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就指定3個月,不能延長時間。二、起訴離婚一方失蹤法院會怎么判首先,宣告失蹤是離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蹤不是離婚訴訟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蹤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用公告方式送達。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關系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其次,法院對于起訴書、通知舉證和開庭日期等送達公告期是60日,判決后對判決書送達公告期還需要60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達方式的案件,訴訟期限大大延長了,一般的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在三個月內結案,適用普通審理程序的,也會在六個月內結案,而離婚訴訟的被告失蹤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計算至少需要六個月才能結案。最后,法院的審理結果。一方失蹤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公告送達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并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于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人民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法院會有以下幾種情況:1、只審理判決離婚事宜,而對夫妻共同財產既不做審查,也不做判決。2、只對財產進行簡單審查,主要是根據原告的陳述來確認,而不做具體核實,也不做分割處理。3、對財產做出明確判決,對下落不明當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為子女撫養費判給主張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三、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全1、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保或交納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2、處于預防財產損失。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存在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采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爭議財產。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4、申請的法院。離婚訴前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5、不動產的保全。人民法院對不動產和特定的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財產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關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的轉移手續的財產保全措施;必要時,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該項財產。6、法院裁定財產保全。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則可能會更長。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離婚起訴書多久生效
一、離婚起訴書多久生效
1、離婚起訴書十五日生效。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對于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起訴流程是什么
離婚起訴流程如下:
1、提起訴訟申請;
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
5、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