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擅自收購煙葉的,如何處罰(對擅自收購煙葉行為的處罰有哪些)
煙草專賣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的一般情形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如何處罰
法律主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六條 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五條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三十條
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制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上述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
對擅自收購煙葉的,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煙草專賣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數量巨大的如何處罰
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并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數量巨大的,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
【法律分析】
煙草專賣是一種壟斷,但不是通常所說的行業壟斷、地區壟斷,是國家壟斷、法定壟斷,但是關于煙草的專賣則是實行完全專賣的形式,所以從煙草的生產、銷售,國家都制定了嚴格的法律制度,深入到煙草制品流通的各個環節。從事煙草制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業務,必須取得相應的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的企業也只是允許從事許可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所有超越許可范圍的活動都屬于違法行為,需要接受相應的處罰,嚴重的可能會導致企業關閉,業務無法進行。煙葉計劃收購是指收購單位按照國家下達的收購計劃與煙農簽訂收購合同,并對煙農交售的煙葉,按照國家規定的煙葉收購價格和國家標準進行驗級后分等級收購。同時,煙葉必須由煙草公司或者其委托的單位統一收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煙葉,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并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數量巨大的,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
第一條 為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制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本法。
私自收購煙葉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煙葉計劃收購是指收購單位按照國家下達的收購計劃與煙農簽訂收購合同,并對煙農交售的煙葉,按照國家規定的煙葉收購價格和國家標準進行驗級后分等級收購。同時,煙葉必須由煙草公司或者其委托的單位統一收購。除此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煙葉,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以處非法收購煙葉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一)擅自收購煙葉的,可以處非法收購煙葉價值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并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70%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二)擅自收購煙葉1000公斤以上的,依法沒收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
擅自收購煙草的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并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數量巨大的,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收購煙葉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并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收購的煙葉;數量巨大的,沒收違法收購的煙葉和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