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的責任主體有哪些(招投標參與主體有哪些)
簡述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程序中各步驟都有哪些責任主體參與、有何規定?
1、項目立項階段責任主體:政府、投資人、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環評單位、審批機關等。
規定:項目需經過環境影響評價、土地規劃、設計、勘察等程序,獲得審批機關的批準后方可進行。
2、 招標采購階段責任主體: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等。
規定: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需按照相關標準提交投標文件。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評標,確定中標人。
3、施工階段責任主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投資人等。
規定:施工單位需按照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監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投資人需支付工程款項。
4、竣工驗收階段責任主體:竣工驗收機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
規定:竣工驗收機構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確定是否達到交付使用標準。以上是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程序中各步驟的責任主體參與和規定。不同責任主體需履行相應的職責,確保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并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
《招標投標法》的適用主體范圍包括( )
【答案】:A,B,C,D
《招標投標法》的適用主體范圍很廣泛,只要在我國境內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無論是哪類主體都要執行《招標投標法》。具體包括兩類主體:第一類是國內各類主體,既包括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及其所屬機構等國家機關,也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同時還包括允許個人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公民個人;第二類是在我國境內的各類外國主體,即指在我國境內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外國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立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等。
招標投標活動的主體有哪些
招標投標活動的主體包括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和行政監督部門。
1、招標人是“招標單位”或 “委托招標單位” 的別稱。指企業經濟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國,規定招標活動是法人之間的經濟活動。所以招標人亦指招標單位或委托招標單位的法人代表。
2、投標人是指在招標投標活動中以中標為目的響應招標、參與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一些特殊招標項目如科研項目也允許個人參加投標。
3、招標代理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受招標人委托代為組織招標活動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4、評標委員會是指在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中,依法由招標人(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建,負責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并提出評審意見的臨時性權威機構。
招投標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招標人的法律責任,是指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對其所實施的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
(1)招標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1)招標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
1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2泄露標底,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
3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4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5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
6招標人不按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書。
2)招標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招標人實施上述違法行為的中標無效,招標人應承擔中標無效的法律后果:
1停止違法行為并補救。上述幾種違法行為招標人應承擔停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并應按照法律規定作出相應的補救措施。其改正方式主要有:招標人與中標人重新訂立合同;招標人在其余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2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中標無效的招標人已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無效,應當恢復原狀,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2)招標人的行政法律責任
招標人的行政法律責任是指招標人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依法應當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
1)依《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有:
1對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
2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
4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
5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
6泄露標底的;
7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8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
招標投標活動的主體有哪些
主體一般存在三方,第一方是采購人,也就是使用方。第二方是招標代理機構。第三方是投標人,也就是參與競標活動啊供應商。
有些還存在第四方,這個主要是使用方是采購人的下屬子公司之類的,比如某個上市公司采購一批設備,但是上市公司只負責采購,真正的使用方可能是下屬的一個分公司或是子公司,這樣就存在四方了,但是就是四方,事實上參與到競標活動的也大多數只有采購人 ,代理公司,供應商等三個主體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主體包括哪些
其實,建設工程招標是要約邀請,而投標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招標公告是要約邀請。也就是說,招標實際上是邀請投標人對其提出要約,即報價,屬于要約邀請。投標則是一種要約,那么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主體包括哪些呢?接下來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主體包括哪些
工程招投標中最重要的兩個行為主體就是招標人和投標人。
建筑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發布公告,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并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在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完成后,用招標的方式選擇施工單位的招標。施工單位最終向業主交付按招標設計文件規定的建筑產品。
國內外招投標現行做法中經常采用將工程建設程序中各個階段合為一體進行全過程招標,通常又稱其為總包。
二、一級造價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特點有哪些
(1)工程招投標行為主體的經濟性。工程招投標中最重要的兩個行為主體就是招標人和投標人。招標人的最大和最終利益是期望在未來能獲得一個符合功能要求的建設工程產品。因此,他招標的目的是選擇到一家報價合理、實施方案可行、最大程度令其滿意的承包商。投標人的最終利益是從所有投標人的競爭中勝出成為中標人,并通過承接該工程獲得盡可能高的利潤回報。
在這一招標人與投標人、投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之間的復雜博弈過程中,主體雙方一定會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用盡一切辦法和手段。
(2)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的資源稀缺性。當前,我國建設工程市場客觀上存在著供求關系嚴重失衡、生產能力明顯過剩的情況。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建設工程市場仍將會是買方市場,既表現在總量上的供大于求,又表現在結構供求上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