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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繳出資額100萬實繳0(認繳出資額100萬實繳0做賬)

2024.01.01 62人閱讀
導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還是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工商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認繳出資額100萬實繳0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實行認繳出資,但是認繳不等于不繳。股東還是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如果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可能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認繳出資額100萬實繳0

注冊資金在以前是實收資本,也就是說賬上必須有100萬,如果沒有,就屬于虛假投資或者抽逃資金。但是新的企業登記注冊政策發布了,實收資本改為認繳制,也就是說,注冊資本在注冊登記時,不需要繳納

只需要在章程里規定認繳期限即可,所以,你的賬上只要有你認繳的資金即可。

這屬于0資金注冊,可不是叫0注冊資金,而且,如果你注冊1元注冊資本的話,也不會有人跟你做生意,雖然注冊資金隨便寫,但也不要亂寫,這涉及到做生意的問題,也不要寫太多,太多的話會承擔相應的債務。

認繳出資額是指公司各股東承諾應向公司繳納的資本數額。

實繳出資額就是各股東按照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實際繳納到財務的出資額。

1、注冊資本性質上的不同: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

2、出資額構成不同: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額應繳出資兩個部分組成認繳出資額應該在公司章程里明確記載,實繳出資額每年工商登記會變更但不會顯示在公司章程。

3、辦理工商手續的程序不同:在辦理工商登記手續時,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工商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認繳100萬實繳要多少

認繳出資額100萬元的實際出資額不需要100萬元。具體多少參照公司相關規定或者是股東會議的決議來判斷。一般只需要先繳納一部分,剩下的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就可以了。出資期限,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出資時間雖是公司股東內部的自行約定,但也要切合實際,不能超過公司存續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二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注冊資金100萬實繳多少

實繳注冊資金的20%

通常情況下,注冊資金分為實繳和認繳,我們如果要注冊的資金,那么首次繳納應該是20%,剩下的在兩年之內繳足,這樣的規定為一些創業的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但要注意的是,認繳多少并不就一定要繳納多少。認繳多少,也不一定就要實繳多少。因為公司注冊下來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很有可能會出現注銷的情況,這時候即便注冊資本沒有實繳完,根據情況的不同,可以不需要再繼續繳納。

相關情況

第一種情況,公司注冊資本未繳納完,公司要進行注銷了,但公司有外債,實繳的注冊資本不足以償還債務。這時候,就必須要繼續進行繳納,直到將債務清償完(注冊資本限額內)。

第二種情況,公司注冊資本未繳納完,公司要注銷,但公司有外債,實繳的注冊資本能夠償還債務。這時候,就不需要再繼續繳納了。

第三種情況,公司注冊資本未繳納完,公司要注銷,但公司無外債。這時候,直接進行公司注銷就可以了。

公司注冊認繳額100萬,實繳額0是什么意思

就是公司注冊資金可以是100萬,但是不用實際交100萬去銀行驗資。

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

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

擴展資料

登記操作

第一種理解是自然的,股東(出資人)認繳的出資如分多期繳納,詳細登記每個股東每期認繳出資和實繳出資也有利于監督管理。這種登記方式的優點是詳細,缺點也是詳細。

如果實際登記的公司有十幾個股東,每個股東的分期出資的次數和時間都不相同,其工作量就已經相當大了;如果有更多的股東,再考慮股東可能對未繳付認繳出資的出資時間的調整,變更登記的工作量中重復勞動將非常之大。

實際上,股東已完成出資繳付的登記內容部分,在以后的變更登記過程的填表、審核都屬重復勞動(變更中如不詳細填寫又不能保持登記內容的一致性)。在增加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中,填表、核算等重復勞動更多。

股東多次出資后,每期都詳細登記就可能有幾十條甚至上百條數據,這在實際操作中不僅會產生許多重復勞動,而且加大了登記成本。另外,這種登記方法使每一股東的認繳出資、實繳出資的總額不直觀,需要一個個進行計算。

《公司法》對注冊資本的有關定義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26條)。如果上述法條中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與登記事項中的股東的認繳出資額是一個概念的話,此時其算數關系式是:公司注冊資本 = 全體股東“認繳出資”之和。

申請書中的“股東(發起人)名錄”、審核表中“股東或發起人情況”和變更登記用的“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大致相同,表格中每一股東名稱或姓名后的項目依次是: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持股比例、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余額交付期限。

對于分多期繳付出資的情況,無論是每資都將所有的出資詳細填寫還是每期出資單獨填寫本次出資情況都可能產生歧義或內容的前后不一致。

按照第二種理解,登記操作則相對簡單,登記過程的重復勞動大大減少。作為登記事項的每個股東(出資人)的認繳出資和實繳出資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和出資方式的登記內容比較簡捷、清晰,尤其是公司注冊資本與每個股東(出資人)的認繳出資的數量關系、公司實收資本與每個股東(出資人)的實繳出資的數量關系都清晰明了和便于計算了。

另外,總局設計的相關登記表格(三個)也都可以順利填寫,各個欄目的內容含義也容易統一明確。即:表格中每個股東(出資人)名稱或姓名后依次是其認繳出資情況(包括:出資額、出資方式、所占比例)、實繳出資情況(包括: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和余額交付期限(所有余額最終交付期限)。

而表格中各個股東(出資人)認繳出資的所占比例(持股比例)之和應該正好是100%。按照這種方式登記的過程,每個股東(發起人)每期交付實繳出資的情況也都有詳細登記,直至完成認繳出資(總額),登記過程全面反映了每個股東(出資人)的出資過程。

但是,第二種登記方式也有問題。一是:如果股東(出資人)認繳的各期出資的出資額、出資時間有所變化時,登記過程可能反映不出來或不能全面反映出來。二是:如果股東(出資人)認繳的出資未完全交付前,也未到認繳的期限時,又有新增認繳和實繳出資的登記時,同樣面臨著難于實現登記內容的一致性、難于實際填寫相關登記表格等問題。

參考資料

認繳出資額——百度百科

認繳出資額100萬實繳0

法律分析:認繳出資額100萬實繳0并不違法的,只是在以后承擔債務方面,未履行出資義務要承擔責任。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認股人未按期繳納所認股份的股款,經公司發起人催繳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公司發起人對該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募集行為有效。認股人延期繳納股款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請求該認股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公司的發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的發起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

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未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而使出資未繳足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

注冊資本100萬實繳多少

注冊資本100萬實際繳納一般要超過二十萬才行,但具體也要看實際的情況,我國現在對注冊資本實施的認繳制度,一般在認繳的時候只要把期限規定好,處理的時候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繳齊就算是合法的。通常情況下,注冊資金分為實繳和認繳,如果要注冊100萬的資金,那么首次繳納應該是20%,剩下的在兩年之內繳足,這樣的規定為一些創業的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公司注冊資金是100萬,但不用實際交100萬去銀行驗資。

認繳額與實繳額的區別:

1、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

2、實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經過驗資認定的實際已繳的注冊資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只要在承諾的時間內繳納就行。

新公司發對于注冊資金實繳金額沒有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目前我國《公司法》對于設立公司實施的是注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說即便是注冊資金是100萬元,股東也可以一分錢不實繳,全部認繳,只要能在繳納期限內完成實繳即可。但是,有些公司因為其行業特殊或者公司類型特殊,也是需要實繳的。根據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共有二十七類,分別包括:

1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業銀行;

3外資銀行;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5信托公司;

6財務公司

7金融租賃公司;

8汽車金融公司;

9消費金融公司;

10貨幣經紀公司;

11村鎮銀行;

12貸款公司;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14農村資金互助社;

15證券公司;

16期貨公司;

17基金管理公司;

18保險公司;

19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

20外資保險公司;

21直銷企業;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

23融資性擔保公司;

24勞務派遣企業;

25典當行;

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27小額貸款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注冊認繳額100萬,實繳額0是什么意思

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要求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由股東(發起人)按規定期限實繳到位,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文件后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公司注冊資金可以是100萬,但是不用交100萬去銀行驗資。分析人士也提醒投資者應理性看待注冊資本金。路南指出,網貸平臺是信息中介,平臺自有資金與用戶資金通過銀行存管完全隔離,且平臺不能以任何方式自擔保,所以網貸平臺增資完全沒有必要,也對平臺資金安全沒有影響。投資者應理性看待網貸平臺資本問題。

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公司注冊資金可以是100萬,但是不用交100萬去銀行驗資。

分析人士也提醒投資者應理性看待注冊資本金。路南指出,網貸平臺是信息中介,平臺自有資金與用戶資金通過銀行存管完全隔離,且平臺不能以任何方式自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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