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銷前債務如何處理(分公司注銷后總公司如何處理)
企業注銷前需處理好債權債務
法律主觀:
公司注銷前的 債權債務處理 :公司注銷的,會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 通知債權人 ,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注銷前如何處理債權債務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在其辦理注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應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已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可以清算組織名義參加訴訟。是否追加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參加訴訟,屬當事人意思自治范圍,當事人不請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動追加。因無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因人員下落不明無法到庭訴訟的,可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給清算義務人。原告只起訴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的,要區分情況:要求其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業法人;要求其清償企業的債務的,如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可逕行判令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承擔清償責任,而不必追加企業;如企業具備法人資格,僅存在投資瑕疵的,應追加企業為共同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注銷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注銷后原公司就不存在還有 債權債務 的問題。 一, 清算 公司財產并制定清算方案。 二,了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 債務 。 根據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 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 工資 和醫療、 傷殘 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 養老保險 、基本 醫療保險 費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 社會保險 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 公司章程 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 股東大會決議 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的規定予以解散。
分公司注銷前可以將債權債務轉移到新公司嗎
公司注銷時的債權債務可以轉給其他公司。但是公司轉讓債權債務,如果有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撤銷公司債權債務轉讓。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公司注銷時的債權債務可以轉給其他公司,但是要符合法定條件。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債務轉讓必須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公司應當在注銷前就清算好公司的債權債務。公司轉讓債權債務,如果有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撤銷公司債權債務轉讓。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一)無償轉讓財產的;
(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
(五)放棄債權的。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綜上所述,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公司注銷前的債務處理
法律主觀:
注銷公司以前的 債務 怎么處理?公司注銷以后,公司如果有未了的債務沒有處理,要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一、 公司注冊資金 如果不到位,出資不足,虛假出資,這種情況而注銷的,公司的法人未能合法產生,由股東 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實際到位的 注冊資金 達到了 公司法 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其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二、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股東應當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 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里的連帶清償責任是指公司要對公司 債務承擔 責任,股東也要在抽逃公司財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公司的實質股東僅僅是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假股東的,這種情況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 無限連帶責任 ,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四、公司與其股東或者是該公司與其他公司難以區分的,這種難以區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他股東或者其他公司難以區分,控股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一)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債務財務賬目嚴重不清。 (二)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并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三)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的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股股東支配和操縱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二條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公司注銷之前債務如何承擔
公司注銷之前債務由公司財產承擔。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在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公司的清算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二條
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注銷了以前的債務怎么辦
法律分析:企業注銷前債務不會消失,應該進行償還。企業的法人已經辦理了注銷登記的,其法人的資格和相對應的訴訟的主體的資格就消滅了,因為沒有清算的遺留的債權和債務而發生了糾紛的,則應該以清算的義務人為當事人進行處理。企業的法人沒有依照法歸辦理年檢的,不會影響其訴訟的主體資格,可以用本人的名義進行起訴和應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條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為清算義務人。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七十一條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組職權,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有規定的,參照適用公司法律的有關規定。
公司注銷前的債權如何處理
一、公司注銷前的債務如何處理
1、公司注銷前的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1)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
(2)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3)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的;
(4)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股東禁止行為】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企業注銷程序是什么
企業注銷程序具體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的組成;
3、清算組備案;
4、通知與公告債權人;
5、債權申報及債權登記;
6、清理公司資產和處理債權、債務、分配財產。
公司注銷前如何處理債權債務
公司注銷前,成立清算組,并遞交清算報告,公司的債權債務是在清算時處理。注銷后基本不涉及債權債務問題。1、清算公司財產并制訂清算方案在公司注銷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組首先催告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情況和公司調查清理的結果編制公司資產財務報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在編制好上述財務報告和財務資料之后,公司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對于如何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做出具體的安排。另外,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2、了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公司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在公司注銷清算期間,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于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清償公司的債務,若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并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3、向股東分配公司剩余財產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銷期間成立的清算組才可以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