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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的認定是怎樣的(合同詐騙的合同認定)

2024.01.04 500人閱讀
導讀:詐騙行為,是指詐騙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怎樣認定合同詐騙罪的呢

法律主觀:

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合同的管理制度、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合同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怎么認定合同詐騙

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的各項條款,且要明白里面的意思是什么,因為合同簽訂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雙方當事人都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除非合同存在詐騙的行為,合同無效,不需要履行,那么怎么認定合同詐騙呢?對于這個問題,我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怎么認定合同詐騙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或者是合同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的行為。

合同詐騙罪從以下幾個構成要件來認定:

1、詐騙人有詐騙的故意。詐騙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陳述是虛偽的,并會導致對方陷入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縱這種結果的發生。

詐騙的故意包括兩方面:

一是陳述虛偽事實的故意;

二是誘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故意。

2、詐騙人實施了欺詐行為。詐騙行為,是指詐騙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構成欺詐行為的兩個方面。故意陳述錯誤事實的行為,例如將假冒偽劣商品說成質優價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是指行為人有義務向他方告知真實情況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構成欺詐呢?大部分國家的法律規定,當行為人有義務說明真實情況而不說明、保持沉默即構成欺詐。

3、被詐騙人因詐騙而陷入錯誤。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構成詐騙,一般必須是被詐騙人的錯誤認識與詐騙人的詐騙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易言之,如果被詐騙人訂立合同,那么必須是詐騙人提供的虛假情況與合同內容有密切關系,并且被詐騙人因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對合同內容發生了錯誤認識。

4、被詐騙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如果被詐騙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詐騙行為而作出的,也不構成詐騙。這表明被詐騙人的意思表示與詐騙行為之間具有因果聯系。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二、合同詐騙罪怎么判

根據詐騙數額的大小和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來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詐騙合同如何認定

詐騙合同的認定為行為人主觀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有在訂立、履行合同時冒用他人名義、收受對方財物后逃走等情形的,可認定為合同詐騙行為,數額較大的,構成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合同的管理制度、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合同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主觀要件。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合同詐騙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的認定怎樣的

一、合同詐騙罪的認定怎樣的

1、合同詐騙罪司法認定是:

(1)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怎么認定合同詐騙罪

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都產生于民事交往過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現。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詐騙在客觀上表現為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合同糾紛中的當事人有時也伴有欺騙行為。兩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盡管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兩者也有本質的區別。

怎么才算合同詐騙

認定合同詐騙,具體如下:

1、主體為個人或單位;

2、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3、客體是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4、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部分履約能力和無履約能力三種情形,應分別不同情況加以認定:

1、有完全履約能力,但行為人自始至終無任何履約行為,而以欺騙手段讓對方當事人單方履行合同,占有對方財物,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2、有完全履約能力,但行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毀約或避免自身損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觀原因造成,應認定為民事欺詐行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誘使相對人繼續履行,從而占有對方財物,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3、有部分履約能力,但行為人自始至終無任何履約行為,而以欺騙手段讓對方當事人單方履行合同,占有對方財物,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4、有部分履約能力,同時亦有積極的履約行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應認定為民事欺詐行為;但是,如果行為人的履約行為本意不在承擔合同義務而在于誘使相對人繼續履行合同,從而占有對方財物,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5、簽訂合同時無履約能力,之后仍無此種能力,而依然蒙蔽對方,占有對方財物的,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6、簽訂合同時無履約能力,但事后經過各種努力,具備了履約能力,并且有積極的履約行為,則無論合同最后是否得以完全履行,均只構成民事欺詐。

綜上所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如何認定合同詐騙

法律主觀:

合同欺詐的認定要素是:1。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經濟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2、客觀要素,本罪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欺騙對方財產;3、主要要素為一般主體;4、主觀要素為故意。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的構成如何認定

可以從構成要件上進行認定。

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

1、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五種形式: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里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里所說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擔保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一種詐騙行為,便可構成本罪。

合同詐騙的構成如何認定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認定合同詐騙罪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秩序。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訌、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目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本罪是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主體是合同的當事人一方。

(四)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訌、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屠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什么情況算合同詐騙

以下情況算合同詐騙構成合同:

1、是行為人主觀上有欺騙對方的故意;

2、是客觀上實施了一定程序的欺騙行為;

3、是使對方當事人產生錯覺簽訂了合同;

4、是合同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使對方當事人蒙受經濟損失。

認定詐騙罪的條件有哪些?

認定詐騙罪的條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5、金額立案標準在3000元以上。

綜上所述,即行為人必須有使對方當事人受欺詐而陷入錯誤,并因此為意思表示,從而與之簽訂或履行合同,有欺詐行為。就屬于合同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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